各相关供应商:
根据项目需要,现对市杰阳商贸有限公司计算机、视频监控系统及中心机房建设采购(JYSM-2018磋003)项目公告进行如下更正:
一、本项目报名暨获取磋商文期限更正为至2018年5月3日——5月9日。
二、采购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表”增加“3、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投标人不说明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包含不能够联系到投标人的)。”
三、采购文件其他所涉及此更正内容的条款均按以上更正内容作相应调整。